顿悟,在撒哈拉沙漠

三毛曾说,“爱情如果不落到穿衣、吃饭、睡觉、数钱这些实实在在的生活中去,是不会长久的。真正的爱情,就是不紧张,就是可以在他面前无所顾忌地打嗝、放屁、挖耳朵、流鼻涕;真正爱你的人,就是那个你可以不洗脸、不梳头、不化妆见到的那个人。”

27年前的今天,台湾女作家三毛于台湾去世,年仅48岁。你能想象吗?如果三毛还活着,现在已经75岁,可在很多人印象中,她依然是那个风尘仆仆潇洒磊落又柔情满腔的女孩,一直在流浪,而且,一直流行。小时候三毛的《撒哈拉的故事》让我对撒哈拉沙漠充满了无限的向往。但真实的撒哈拉是否一如三毛文章中的浪漫多情,借此三毛去世27周年纪念日,小编和大家一起通过麦克·艾许认识真正的撒哈拉:

Sandlines

沙纹之卜

我见识了撒哈拉,认识了游牧民,某一刻还成为了大漠的一部分。一个英国城市男孩绝对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干成这些事,我再也回不去了“英国”了。

麦克·艾许,图

佩鲁,编译

刘未央

JumawiththeWhiteCamel

朱马和白骆驼

朱马点着火,噼噼啪啪引燃了干透的枯草,火舌舔舐着三石灶里的细枝条。荒漠顿现生机。对于沙漠游牧民,一团火就是宇宙之核、世界之轴。朱马曾告诉我,若是全神贯注盯着火焰,你会看见一张饱经沧桑的老人面庞,披散的发缕似在熊熊燃烧。“祖先之火,”他说。

曙光初现,笼罩大漠的灰幕尚未揭开,唯有东方地平线上渗出一抹血红。渐渐地,天边的云朵如蛛网般泛开赭色涟漪。帐篷周围是一丛丛剑叶草和骆驼刺,黑卵石四散在白沙上。极目远眺,撒哈拉沙漠茫无涯际,除了起伏的矮沙丘就是砾石滩;天际线上,孑然无依的岩脊缓缓隆起。

我们骑骆驼前行,目标是遥远的努海拉(Nukheila),北苏丹的一片绿洲,那里有棕榈树和碧水潭。我们已经三天没见过一个人影了。向导朱马是一位卡巴比什(Kababish)部落的游牧民,虽已上了年纪,却体态轻盈如青年,有一头碎银般的华发,下巴尖留一撮小胡子。像大多数游牧民那样,他不识字,没去过城市,没见过大海,没坐过汽车,对沙漠以外的世界一无所知。有一次,他展开一张苏丹镑纸币,指着上面的头像。

“这个人是谁?”他问我。

“是总统,”我说的是阿拉伯语,意思是“首领”或“头儿”。

朱马哼了一声。“不是我们的头儿,”他说,“我们是游牧民,除了真主没有头儿。”

我解开骆驼的拴绳。朱马在一只发黑的水壶里煮上茶,接着用拇指和食指在沙地上画了几组竖线,每组四条,形式各异,接着又擦去、重画。这叫“沙纹”(sandline),我常见游牧民用它来预卜未来,但从未搞明白其中的道理,只知四线一组代表一个基本概念,如爱、愿望、死亡等等,有点像易经八卦。我观察着,直到他坐起身子。

“那么,”我问,“你看到了什么?”

他深吸一口气。“今天,”他答,“我们会遇上一匹白骆驼。之后将出现一个人,他看见了我们而我们没看见他。他是个好人,不过会对我们发火。”

我们喝着茶,各吃了一把干枣。给骆驼装上鞍具和行李,向北进发,离开了一夜之家,重归亘古不变的荒漠,只有那口三石灶表明我们曾经来过。这种迷你三石塔成千上万地遍布在沙漠里,留下了数百年甚至数千年过夜行旅的足迹。在游牧民眼里四季是栩栩灵动的,他们既不计数年头也不庆祝生日。他们只知道一个人从生到死要历经数个阶段,而具体的年数毫无意义——大自然无始无终,循环往复,总是回到原点。

我靠骆驼或徒步在沙漠里旅行了30多年,其间会在文明世界作短暂停留,每当最后一缕昏暗的城市灯光在身后渐渐熄灭,我总有一种感觉:我生来就属于沙漠,这是一趟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的旅程,在工业社会的逗留只不过是一个梦。如今,文明于我只是地球上的一件人造物;而深入荒野则是进入了一个没有时间的维度,去重新发现人类一直知晓却隐没于潜意识的道理:我们是大自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对于地球,我们既非主人亦非管家,只是孩子。荒野是我们真正的家园,只有身处荒野我们才能获得名副其实的自由。

启程时,耀眼的太阳足有保龄球那么大,给我们带来融融暖意。在起伏的旷野上,阳光似铜水一泻千里,将每一颗巨石、每一株灌木都勾勒出精致的轮廓,投在地上的斜影犹如一个个惊叹号。上午过半,我们越过一道覆有块块黑色玄武岩的低矮丘脊,朝坡下一条河道走去,那儿长着几棵金合欢树,树间有一匹白骆驼正在自得其乐地吃草。

朱马微笑着冲白骆驼点点头。我并没有特别惊讶,毕竟这是沙漠,沙漠里自然有骆驼,白骆驼也并不罕见;只是很少有人来到这么北面的地方。经过白骆驼后,不一会儿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喊叫。我们停步环顾四周,看见有个汉子正追上来。他衣衫褴褛,奔跑中乱蓬蓬的头发胡子根根直立;光着脚,一手握着把老式来复枪,一手抓着一只空瘪的皮水囊。我和朱马下骆驼和他打招呼。握了手后,他倚在来复枪上大口喘气。

“你们怎么回事?”他沙着嗓子埋怨,“我在那边就喊你们了,干嘛不停下来?”

他是个游牧民,几天来一直在这片地区追寻走失的骆驼,水喝光了。他见我们路过,挥手高喊,但我们自顾自走着,连看都没看他一眼。他不明白为什么我们没反应。

我们的皮水囊比他的大一点,给他灌满水后又分了他一些面粉、椰枣、茶叶和糖。目送着他肩背水囊从来路返回,我不禁满腹狐疑地盯着朱马:“他看见了我们,而我们没看见他,正像你说的那样,还有那匹白骆驼。”

朱马笑了。

经过这么些年,我依然无法解释那天发生的事。以后朱马又多次用“沙纹”占卜,但都没那么灵。

MiraclesandWonders

奇迹

游牧民说,沙漠是奇迹之地。几年前,在北苏丹尼罗河流域的栋古拉(Dongola),我第一次站在撒哈拉沙漠边缘,也产生了这种感觉。当时仿佛立于岸边,眼前是黄沙、碎砾、岩石、野灌木、干河床、高原及迷宫般的山峦漫成的汪洋大海,让一切人造之物都相形见绌。一个想法突然涌上心头:如果从这里出发,日复一日、周复一周、月复一月地持续前行,其间不经过一道河流、一条公路和一座城市,终有一天能抵达大西洋,整个行程约公里。我相信,横穿大漠的主意正是自那一刻酝酿起来的,不是乘飞机和汽车,而是像沙漠民族自古以来那样,只依靠骆驼和自己的双脚。

据我所知,没有一个外来者成功穿越过撒哈拉。我的目标并非“征服”荒漠,这一点有别于传统探险家。之前我大部分时间是在城镇度过的,当时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要成为那片景观的一部分,去亲近自然,我相信人人都有这种渴望,只是深埋于内心。我期盼与荒野融为一体,唯有如此才能填补我巨大的心灵缺憾,我知道,由机械和城市构建的人造世界永远无法满足这一需求。

那时我在栋古拉担任志愿教师,业余时间几乎都用于沙漠徒步,当然从未远离城镇。然而,每当尼罗河沿岸的建筑物和棕榈林从视野中消失,我就会被广袤的撒哈拉围裹和吞噬,仿佛闯入了一个隐秘的异类世界。乍一看这个世界似乎空洞无物,实则是形形色色动植物的乐园,它们广为分布,只是通常因个头太小或善于藏匿而难以发觉。有时,我无意间会在不毛之地发现隐蔽的绿洲——一道葱茏生长着剑叶草和莎草的浅溪流或干河床;也可能邂逅同类:一次我走进一对父子驻扎的小营地,两人身着满是沙尘的破衣烂衫,六匹骆驼跪卧在三石灶四周。我才知道,荒漠中仍有游牧民以数世纪不变的方式在生活。他们无政府和国境意识,以部族为单位统一行动,一应所需全部驮在骆驼背上,随雨带而迁,逐水草而居,一次跋涉可远达数百公里。

正是在某次徒步中,我生平头一回遇上了骆驼商队,几十匹骆驼由面露凶相、穿戴长袍头巾的骑手驱赶前行。我了解到,这些驼队定期从苏丹西部的法希尔(el-Fasher)前往埃及骆驼市场,走的是地球上最古老的商路之一——“四十日路”(Darbal-Arba’in)。

一个想法把我迷住了:在人类登月世纪临近尾声之时,这些古老商路竟依然有其生命力。我决心要在这些商路上度过沙漠生涯的学徒期。虽然我连一次骆驼都没骑过,而且只会说几句简单的阿拉伯语,但我决定在下一个假期买匹骆驼,骑往四十日路的起点——法希尔,然后加入一个沙漠驼队。

那年夏天,我在西苏丹科尔多凡省一个叫乌姆鲁瓦巴(UmmRuwaba)的镇子买了匹骆驼,就这样走进了荒漠,随身仅带一只指南针、一口睡袋、一点食物和一只旧皮水囊。我以前从没骑过骆驼,对这种牲口一无所知,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再大胆、再鲁莽不过了。头几天倒是出奇地顺利,直到我远离镇子,才开始倒起大霉来。没人警告过我,骆驼会突然冲向荆棘树的低矮枝条,企图把我从背上砸下来。等我惊魂甫定,在另一棵荆棘树下刚歇一会,不料这骆驼猛地从我手里挣脱笼头绳,沿来路直奔回去。我只能在后面徒劳地一边追一边喊:“回来!回来!”

我所有的东西,护照、钱、食物、水,都在骆驼身上,这儿又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我预感要埋骨于此了,是被狂妄害死的。就在这时,那骆驼倒停下脚步,啃起草来。我看到了一线生机,蹑手蹑脚接近它,眼看伸手可及,骆驼喷了下鼻子,拔腿又跑,等跑出一段安全距离,再停下继续低头嚼草。我再偷偷靠近,还是老样子,每次快抓到笼头绳,它总是先我一步朝地平线飞奔。我爬上一道丘脊,望见骆驼正在坡下吃得欢。天气炙热,我汗流浃背,上气不接下气,又开始陷入绝望。此时,我再度看见希望:有两个骑骆驼的人正迎面走来。我蹦跳着挥舞手臂,高喊:“骆驼!骆驼!”

两人似乎一下子就搞清了状况。他们分左右两路向那“逃兵”包抄过去,驾轻就熟地抓住了它。我下坡过去,说:“搞不懂,它无缘无故就跑了。”

这是两个黑皮肤青年,穿着破烂的长袍。他们让自己的坐骑跪卧下来,其中一个递过“逃兵”的笼头绳,我刚才差点觉得一辈子都握不到这根绳子了。

“你最后一次喂它是什么时候?”他问。

这个问题扇了我一记耳光。“喂它?”我说,“没喂过。我以为骆驼可以几天不吃。”

两个小家伙笑弯了腰。

“骆驼吃苦耐劳是不错,”一个说,“许多天不喝水也没问题,但它们像其他动物一样要吃东西。它逃跑是因为饿了。”

这个明摆着的答案让我无地自容。后来我意识到自己仍未脱离机械社会的思维,把骆驼当成了汽车,以为一直骑到快没油了再去加油也不迟。无论如何,这场教训让我终生难忘。在沙漠里,骆驼高于一切。

TheFortyDaysRoad

四十日之路

一个月后,我在法希尔遇见了沙漠向导易卜拉欣。他是一位壮实的灰发老者,来自达尔富尔的北里宰加特(NorthernRizaygat)部落,正要赶牲口北上埃及。我问他能不能捎上我,他犹豫地上下打量起我来。“这段路可不好走,”他说,“我们从不带游客。”

他所言不虚。第一次随沙漠牧民远征,就让我着实尝到了什么叫千难万险。同伴们都是久经“沙”场的牧人,此番受雇于一个生意人,赶一批骆驼去埃及贩售。这条道他们来来回回走过许多遍,但谁也不情愿拖上个累赘。他们待我不可谓不敬,什么都分一份给我,可我的笨手笨脚总让他们大失所望。比如我没拴牢的骆驼跑了,他们不得不循着踪迹去追回来;再如我没把皮水囊绑紧,让滴滴贵如油的水漏到了沙地里。他们不明白小便人人都是蹲着,我干嘛非要站着;也搞不懂单手从公碗里抓大麦糊(‘asida)吃有什么难的,为什么我总是让它们往地上掉。

铺展在眼前的沙漠一天比一天开阔,相形之下,我们的驼队如一粒尘埃般毫不起眼。在同伴严格指导和易卜拉欣从不懈怠的监督下,我学会了如何套驼鞍、拴驼绊、绑笼头,如何往驼背上载货,如何命令骆驼跪卧,如何控制骆驼慢跑、快跑、疾跑和转弯,如何在驼鞍上连骑几小时不下地;还学会了各种赶骆驼的技巧和方法,如怎样聚拢驼群和溜边驱赶,怎样追回脱队驼只,怎样驱策骆驼不停歇地行走,也熟悉了正午短休、天黑疾行的赶路模式。我见识了沙漠牧民的坚忍与慷慨。我是一个陌生人,来自他们闻所未闻的地方,但只要是旅伴他们都视若上宾:旅伴不管吃什么亏,他们都会觉得蒙受了奇耻大辱。

我们朝米利克河床(Wadial-Milik)行进,那是一条流向几近正北的干河道,有水井可以饮骆驼。时值盛夏,白天温度肯定在40°以上。疾走10天没喝过水,众骆驼已极度干渴,呻吟哀号之声不绝。一天早上易卜拉欣警告我们:“要是明天赶不到水井,就会有骆驼渴死。”

白天我们紧催急赶,日落时分吃饭,接着通宵疾行不停。长夜漫漫,月亮没露头,无数道星光仿佛压下千钧重担。有时我快要看不见前方的驼队了,不得不催动坐骑紧跑几步,生怕掉队后迷失在这浓黑中。同伴们吟唱着骆驼之歌,为暗夜平添了些许生气。我必须拼命保持清醒,瞌睡一秒钟都可能掉下骆驼摔断腿,甚至更糟。我没戴手表,只觉得这夜永无尽头。

终于,天边绽出第一线苍白的晨曦。起初我以为是幻觉,随着曙光渐渐扩散变红,方知确已天亮。我们几乎马不停蹄赶了一天一夜,这是我经历过的最严酷的旅程之一。而后驼队暂歇,众人下地,煮茶。老易卜拉欣让他的骆驼跪卧在地,蹒跚走来,握了握我的手说:“这是男子汉的征途。”

我从未感到如此骄傲。

然而我们还没到水井。那天早上我们继续催赶骆驼上路,但放慢了速度,骆驼一路悲嗥,拖曳着脚步。偶尔会有几匹摇摇晃晃离开队伍,坐在地上不肯挪窝。同伴不得不又踢又哄,直到它们撑起身子继续赶路。

我与一名同伴并肩而行,在鞍子上感受着骆驼强壮的大腿肌肉交替松弛,感受骆驼柔软的爪垫击打着沙面。脚下的沙土如地毯般铺展,我看见昆虫的轨迹、鸟羽、小白花、草丛;一列列蚂蚁围着火山口般的蚁冢来回穿梭;黑亮的圣甲虫碎步前进,在沙地上留下一道道漂亮的针脚;飞蜥[ta1]以奇怪的滑步翻岩越石;小蜥蜴用碎宝石般的眼睛瞪着我们。忽然,我清晰地感觉身躯飘移起来。我没有离开原地,依然骑在骆驼背上,但与此同时我又分身在别处,从远方俯瞰着自己,俯瞰着整个驼群及赶驼人,仿佛那是广漠背景中一块块有生命的黑斑,人与骆驼正朝着一个方向、为了一个目标前行。顿时,我从一个局外人和旁观者变成了局内人。大漠于我不再是两站之间的路途,而是一件紧裹身体的大氅——我既是赏画者,又是画中人。大地、天空、灌木、青草,原本都是鲜活的独立个体,现在一切个性特征皆消弭于无形,仿佛有一股巨大的能量洪流将我、同伴、骆驼、空气、沙土、水火、日月、星辰,乃至宇宙万物悉数席卷其中并打成一片。万事万物(包括我自己)貌似各不相关,其实无非是滚滚涌流泛起的涟漪、波涛、浪花和漩涡,犹如朵朵昙花乍开即谢,它们从未脱离主流,并终将湮没于主流。这股包罗万象的宇宙洪流实为一体,既在我之内,又在我之外,甚或毋宁说无内亦无外——每一次呼吸,包纳无数星体的整个宇宙都会涌入我的体内。我不知道这种感觉持续了多久,几分钟还是几小时,直到同伴的一句话将其打断:“河床到了。”

我抬眼看到一幅意外的景象,一行深绿色的树木几乎挡住了地平线。至此我有了两大收获:一是随大部队抵达米利克河床,未损失一匹骆驼;二是刚刚经历了一次此生最深入骨髓的宗教启悟。

饮骆驼比赶骆驼还要棘手。我们用系在皮革编织绳上的牛皮桶从地下10米深处打水上来,倒在泥巴围起来的槽里。为了争水喝,骆驼们相互踢咬起来;雄骆驼鼓起嘴里的粉色肉囊,发出布拉布拉的声音,对同性发出警告。我们轮流提水,饮骆驼用去了一整天。其间,居于该地的游牧民来看望我们,他们是卡巴比什人。

我曾听同伴聊起过卡巴比什人,也偶尔在远处见过他们的营地,面对面相会这还是头一回。来者都是目光锐利的小个子男人,身穿沾满尘土的褴褛衣,却不失其尊严。大部分人携带老式来复枪,手臂上佩有带鞘短剑。同行的里宰加特人固然为我所钦佩,其言传身教让我受益匪浅,但他们毕竟是受雇于人的牧民,对外部世界了解一二,不像卡巴比什人头顶纯正的沙漠光环。

第二天,我们沿河床向北催赶驼队,又过了3周才到达栋古拉郊外,栋古拉是尼罗河西岸埃及边境前的最后一个大镇。以后我多次骑骆驼穿过这条边境线,其实非苏丹牧民是禁止越境的,所以易卜拉欣没有再带我前行。我并未感到遗憾,栋古拉是我沙漠之梦的诞生地,作为旅程的终结地似乎也是一个圆满结局。自从在乌姆鲁瓦巴买下有生以来的第一匹骆驼,我不借助汽车或任何现代化技术,已在沙漠中旅行了公里。我见识了撒哈拉,认识了游牧民,某一刻还成为了大漠的一部分。一个英国城市男孩绝对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会干成这些事,我再也回不去了。

ASmallSalt-Caravan

运盐小驼队

我们几乎两天滴水未进,由于肾疼,都弓着腰骑在鞍上。就在这时,穆罕默德在沙地里发现了另一支商队的踪迹,行进方向与我们的垂直。“脚印很新鲜,”他断定,“你们俩继续赶路。我去追他们,如真主垂恩,就能追上。”

巴拉和穆罕默德是两个留平头的精瘦青年,来自卡巴比什部落。我们三人赶着由16匹首尾相连的骆驼组成的队伍,从阿特龙(el-‘Atrun)盐湖绿洲返回。每匹骆驼各驮两袋岩盐或泡碱,都是我们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从盐湖里挖上来的。现在,我的眼睛好像往脑壳里越陷越深,嘴唇因焦渴而发黑干裂,舌头上覆盖了一层厚厚的粘液,连话都说不利索。我注意到两个同伴也比我强不了多少。

我们这支运盐小驼队自穆罕默德的营地出发已过去了几个星期。岩盐是游牧民的生活必需品,每年要去阿特龙一两次采盐补给。这是最艰巨的一项任务,无人不望而生畏;他们说,跟盐之路相比,四十日路好比闲庭信步。光挖盐就足足挖了三天,盐尘像酸雾一样腐蚀着我们双手和脸上的皮肤。

返程的每天清早,我们都要给每匹骆驼装上约公斤重的盐袋。这个活儿需要三个人同时操作,两人抬起袋子后,由另一人撑稳,两人再把袋子装到骆驼的另一侧。公斤是骆驼的负重极限,驼队一旦出发,就必须一整天不止不歇。即使稍停片刻,骆驼也会坐下来打滚,把盐袋压破,我们不但要修补袋子和驼鞍,还得重新费力上货。

更糟糕的是,干粮吃光了。出了盐湖的头几天,我们都是一天一顿,吃发酸的大麦糊,从壶底捻点茶叶权充调味品。大麦糊吃完就什么也没得吃了。我头一遭真正体验到什么是饥饿。一路上只能嚼一种叫“tombak”的类似烟草的植物,游牧民用它来抑制食欲。一天,穆罕默德和巴拉发现两只耳廓狐,一直追到它们的老巢,挖出来,掐死。一只狐狸挣扎中从巴拉的手上咬下一块肉来。

直到最后一丝光线在天际消失,我们才止住驼队,卸下盐袋,捆拌住骆驼的前腿,让它们自己去找草吃。下一个任务就是把狐狸做熟。沙漠深处没有柴火,我们花了很长时间搜寻能烧的干骆驼粪。好不容易点着火,火头又很弱,我们不得不轮流玩命扇风。这两只狐狸似乎永远也熟不了,它们的个头就如半大小猫,只有可怜巴巴一点肉。穆罕默德终于宣布肉熟了,各人分得的那一份不会大过小孩子的一巴掌。虽然如此,我们还是狼吞虎咽了一阵,之后,整个世界似乎有了改观。那一夜冰冷刺骨,每人却只能盖一条薄毯,我们在饥寒交迫中难以入眠。

我长期与卡巴比什游牧民生活在一起,四十日路之行已是几年前的事了,中间在乍得边远小镇朱奈纳(Gineina)当过一段时间教师。这是个令人着迷的地方,不通水不通电;集市每天都要迎来过境商队,领头的总是梳长辫的里宰加特美女,由不苟言笑的骑马汉子护送,鞍子上横跨着长矛或弯刀。

每天下午放学后,我总要在集市里闲逛,同赶骆驼的男人或生意人聊天,提高阿拉伯语水平,并努力学习有关沙漠生活的一切。我住在一间泥屋里,养了几匹骆驼。周末或假期我会独自骑骆驼进入沙漠,住进游牧民的营地,深入了解他们的习俗和世界观。在朱奈纳待了两年,我自感学徒期已满:既能熟练地赶骆驼,也能说一口还算流利的阿拉伯语。当年年底,我辞去教职,返回科尔多凡,过上了与卡巴比什人朝夕相处的生活。

别人常问我与沙漠游牧民共处最大的困难是什么,太冷?太热?太累?沙尘?水?食物?我很难解释其实这些全都算不上。生活在另一种文化中,当我发现自己从小受教而认识的世界截然不同于他们眼里的世界时,这才是最大的难关。

他们是浸淫在大自然中的,大自然几乎提供一切所需。他们没有警察、军队、法庭、监狱、学校、医院和精神病院,对英里、公里、磅、公斤、小时、分钟等计量单位全无概念,但对于本地区的动植物,他们堪称活的百科全书。他们不识字,却能把沙漠当成一本书来读,在细节上拥有超凡的记忆力和观察力,而且个个都是跟踪好手。我见过有些卡巴比什人对每一匹骆驼的蹄印都能过目不忘。

当年随里宰加特人远行,我曾有过融入大自然的体验,后来渐渐发觉,卡巴比什人是一直生活在那个维度中的。有一次,我把一些摄于英国的绵羊照片给朋友朱马看,他一拿到手就把照片倒过来。显然,他没有透视的概念。我又试了试其他人,也都如此。我才明白,卡巴比什人不需要懂透视,因为,跟“文明社会”里的人不同,他们恰恰是大自然的局内人,而非旁观者。

卡巴比什人拥有数以千计的骆驼和山羊,但一个人的地位尊卑与其财富多寡毫无关系。游牧民的道德标准翻译过来就是一个词——品格,包含勇气、好客、慷慨、坚忍和忠诚五种美德。五项兼备者将受推崇;反之,纵有再多骆驼山羊,也会为人不齿。卡巴比什文化秉持同甘共苦的精神,只要部落有口粮,任何人,不论男女老少,都绝不能挨饿。他们认为,大地是无私贡献其一切产出的:骆驼吃沙漠植物,为人提供奶、肉、皮、骨,以及女人织帐篷用的毛发;若是拒绝向他人提供维生之需,则犯下了悖逆自然之罪。我很快学会,永远不要向招待餐饭的主人道谢,否则他会略带愠怒地瞪着我说:“应当谢真主。”

次日凌晨,我们在第一缕曙光中哆嗦着起身,发现骆驼都跑光了。为了找草吃,那些骆驼挪着步子走到很远的地方,害我们花了几个小时才追回来。上货时,我感到头晕目眩,尽管昨晚吃了一顿狐狸肉,还是饿得发昏。当天晚些时候,我们的水又喝光了。

然而,无论缺食还是缺水,两个同伴似乎都能淡然处之,毕竟勇气和坚忍是他们的两种基本品德。他们坚信大自然会满足所需,即使没有满足,也是理所当然。当天余下的时间和次日大部分时间,我们赶着驼队,饱受焦渴折磨,嘴唇肿胀,话也越来越少。幸好天气凉爽,换作夏季,几乎可以肯定我们活不过24小时。对水的渴望如此强烈,让我忘记了饥饿,事实上食物已提不起我的兴趣,满脑子全是水,水,水。第二天下午,当穆罕默德发现另一支商队的新鲜足迹时,我们的祈祷似乎应验了。

我和巴拉继续赶路,都不说话。平沙万里了无生气,我们与前、后方地平线的距离永远不变,似乎根本没有前进,总在原地踏步。太阳渐渐西沉,终于,我们看到穆罕默德骑着骆驼小跑过来。隔得老远我就看见他的鞍子上挂着鼓鼓的皮水囊,液体晃荡的声音响彻天际。

即便如此,我们仍没有立刻歇下来,而是一直坚持走到太阳快落山,找到一片矮小的金合欢树林后,才停下脚步。卸完货,照料好骆驼,我们总算坐下来,点燃了一堆火。穆罕默德在壶里倒上水,撒了些茶叶。我们三个目不转睛地盯着水壶,直到它冒汽。“你们的杯子呢?”穆罕默德问。我们摆上杯子,穆罕默德极其虔诚地提起水壶,挨个倒上水。等穆罕默德给自己也满上后,我们方才举杯。第一口水滚烫滚烫,好像蚀穿了我舌苔上的粘液。我们大口喝茶,直到一滴不剩。

CrossingtheSahara

穿越撒哈拉

自那以后,我又跟卡巴比什人一起生活了两年。在随他们辗转迁徙的过程中,我经常走家串户,或与朱马等人骑行至沙漠腹地的绿洲,曾两度以牧人身份同卡巴比什人一道赶牲口远赴埃及,在骆驼背上走过的路程长达数千公里。某次旅程结束回到苏丹首都喀土穆,有个意外的消息正等着我。消息来自UNICEF(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当地代表处,希望我组织驼队深入苏丹东部的红海山,去援助被饥荒和干旱困在山里的贝贾族游牧民。

与我同行的合作组织人是一个漂亮的意大利姑娘,名叫玛丽亚安东尼塔·佩鲁,我对她几乎一见钟情。时任UNICEF联络员的她是个天才摄影师,又能讲一口流利的阿拉伯语,我见过的非阿语母语者绝少有人超得过她。这个项目也给我出了一道难题,我原计划在任务完成后返回卡巴比什部落,可又不想离开佩鲁。后来我俩达成了妥协。多年前我在栋古拉首次展望大沙漠时酝酿过的梦想,即仅靠骆驼和双脚横穿撒哈拉,现在我们要去实践它。

经过考虑,我们决定不按我原先的设想从尼罗河走到大西洋,而是反过来,从大西洋走到尼罗河,出发点定在摩洛哥以南的大漠国毛里塔尼亚。这样有两大好处:首先,由西往东对我们是一个从陌生渐至熟悉的过程;其次,在盛夏时节启程,当到达更为艰险的东撒哈拉时,那里的气温正好相对较低。6个月后我们在伦敦完婚,当天飞巴黎转机毛里塔尼亚首都努瓦克肖特,由此拉开了这场大冒险的序幕。

我们在欣盖提(Chinguetti)绿洲的一间泥屋里住了3个月,买了骆驼,时不时尝试来一趟不超过10天的旅行,同时学习当地的阿拉伯语——哈桑尼亚语,一种流行于西撒哈拉的混合语。在凉爽的日落时分,我们常常坐在屋顶上眺望大漠的东方。在地平线遥远的另一边,越过灼烫的塔奈兹鲁夫特高原(Tanezrouft)和迷宫般的沙海,就是我们的目的地——尼罗河流域。有些“专家”断言我们不可能成功,但他们大部分人只是躲在汽车挡风玻璃后面见过撒哈拉,并未真正接触大自然。在与沙漠牧民一起生活和迁徙的这些年里,我学会了以他们的目光看待沙漠:沙漠不可谓不艰险,但若待之以审慎和尊重,则依然可以安家。

8月,我们雇了一位名叫马福德的向导,三人三匹骆驼离开欣盖提,扎进鼓风炉般的沙漠。我曾在苏丹的凉爽季节里差一点渴死,而这里的气温要高达50°出头。即使在苏丹我也没遇上过如此高温,就像背上压了好几件厚大衣在赶路。中午休息,我们实在太热,吃不下东西,光是大碗大碗地喝“兹里格”(zrig,一种加糖的奶,摩尔人传统饮料)。

不过也有好的方面,最初那些日子正值雨季,沙漠里到处分布着积水潭,灌满皮水囊不是难事。用塑料桶当然更方便,但我们的目标是坚持采用沙漠牧民久经考验的生活方式,所以还是带上了6只皮水囊。皮水囊制作技术是我从卡巴比什人那里学来的,我们将鞣制的山羊皮缝成囊形,再在外侧涂上由沙漠苦西瓜种子提取的焦油作防渗处理。山羊皮有促进蒸发的作用,可保持水温凉爽,缺点是高温下容易散失水分。

一路上景观地貌之丰富多样令人叹为观止,有平坦辽阔的沙原,有涟漪般的鱼鳞状沙丘,有一望无垠的沙砾平原,以及带有魔幻色彩的山峦,无数个世纪的水舂沙蚀已在山岩中凿出了一道道天然拱门。我们每天规律作息,日出前开拔,跟着骆驼徒步而行;上午气温升高后,愿意的话就骑上骆驼,直到中午左右休息。运气不错时能找到一棵荆棘树,在枝条上挂张毯子,搭出一小片荫凉来。我们随身带了几根木杆,倘若附近没有树就自己搭个凉棚。

骆驼吃草,我们在三石灶上做蒸粗麦粉或大麦糊,用白天捡的柴火或干骆驼粪当燃料。我们常用西撒哈拉手法烤面包,将薄薄一片面包埋在沙里,上面以小火烘焙。洋葱是唯一的新鲜食品,蛋白质摄入来自“提什塔尔”(tishtar,切成条并晒干的山羊肉)。刷牙用阿拉克树(araq,又称“牙刷树”)的枝条,便后则用石头当手纸。佩鲁也是男性游牧民装扮,我们都是长衬衫、布袋裤、包头巾和凉鞋,衣服从来不洗,也很少脱下——有一段路程我40天没脱过一次衬衫。

下午是一天中最难熬的时段,热浪如融化的铅从天而降,我们焦灼地眯起眼睛仰望太阳,盼着夜里能凉快点。火焰山上走了一天,晚上是宝贵的喘息间隙,我们卸下骆驼身上的行李,打发它们去吃草,自己开始做饭。饭毕,把骆驼牵回营地拴好,就在无比壮丽的星空下进入梦乡。

我们很早就发现,像我原先计划的那样笔直穿过撒哈拉是行不通的。事实上我们一直被水源牵着鼻子在走“Z”字。第一个大站是马里的传奇之城廷巴克图,我们朝那里走去时,一路上并未发现一丁点游牧民的生活痕迹。原来,摩尔游牧民在炎炎夏日已南迁至沙漠边缘。一周过去了,我们连个人影都没看见,也没找到地图上标明的水井。在连续两眼井找寻无果之后,马福德只得承认自己把水井位置给忘了。情势严峻起来。马福德发誓能找到下一眼井,我们不顾一切地赶了一整天路,却只得到一口枯井。我们无计可施,只能硬着头皮往前走,嘴唇干裂,舌头肿胀,肾疼得直不起腰,我跟巴拉和穆罕默德运盐那次也有过切身体验。

就在我几乎陷入绝望之际,撒哈拉又一次显现了奇迹——我们突然发现一小片沙漠里罕见的甜瓜地,果实大小如网球,富含水分。我们贪婪地摘瓜吸汁,这些瓜无疑成了救命恩人。最奇怪的是,自那以后无论我在沙漠里怎样纵横跋涉,却再没见过这种甜瓜。

次日下午,我们望见远方有一缕蓝烟袅袅上升,这是我们10天来第一次遇到游牧民营地。他们热情地把我们迎进帐篷,拿出食物、水和骆驼奶,还给我们腾出地方睡觉。第二天上午,游牧民带我们走进附近山里,那儿隐藏着一个天然雨水池,俨然一处圣地。

在廷巴克图,我们耽搁了很久才找到一位名叫西迪-穆罕默德的新向导,来自讲阿拉伯语的巴拉比什(Barabish)部落。三人向马里东部、尼日尔边境进发。举目四望,永远是波浪起伏的赤色沙砾平原,而每天的行旅生活却总是一出扣人心弦的好戏——为生存而斗争,不懈寻觅食物、水、燃料、荫凉地和骆驼的牧草,想方设法让人畜持续前行。一种熟悉的感觉又出现了,时间仿佛凝固,我们迈向天尽头的脚步从来不曾、也永远不会停歇。伴随我们长大的工业文明已退却到现实边缘,而这荒漠才是、且始终是我们真正的归宿。

我们从尼日尔的阿加德兹(Agadez)横穿泰内雷沙漠(TenereErg),这是一片沙浪滚滚的神秘海洋,荒凉如火星表面。在一个没有地标的空间,不靠指南针定向几无可能,在此地渴死的旅行者不乏其人。这里的景观过于单调,甚至连感官都会发生错乱。前人扔弃的一只沙丁鱼罐头看上去会像房子那么大,只有走到跟前方知其真实大小;若是临时脱队走出一条岔路,你以为自己走得笔直,返回时会发现原来是一条飘忽不定的曲线。

正是在泰内雷沙漠发生了一件奇事。当时我们的向导是图阿雷格(Tuareg)人乌东古。到现在我也不太清楚,当时究竟是想杀一杀他的威风,还是只不过急于赶路,总之我一骑当先,翻过了好几个沙丘,不一会儿就跑出了别人的视线。当我归队时,发现乌东古正火冒三丈。“绝不要这么干!”他怒道,“不知道沙漠里有精灵吗?就躲在这种地方专等过路游客。它们会扭转你的脑袋,把你往死路上带。”卡巴比什人也相信沙漠的某些地方藏着邪灵,有时还会化为人形。我一直把这当作迷信,但置身于神秘莫测的泰内雷沙漠,我又不那么有把握了。有一次,我们在远处看见一架像是刚刚降落的塞斯纳飞机,等走近才发现是一副徒具空壳的残骸,里面灌满了沙子。在沙粒经年累月地打磨下,机身锃光瓦亮,远看就像一架崭新的飞机。

我们用了17天走完泰内雷沙漠,由始至终没见到一块石头、一棵树和一叶草。在即将走出沙漠之际,我们还遭遇到此行最为恶劣的沙暴,高达数百英尺的沙尘扑面而来,两米开外就茫茫不可见。咆哮的狂风令人战栗,仿佛大地要把我们抖落到太空中去。乌东古是个能干的向导,然而与卡巴比什人共同生活的经验告诉我,即使沙漠牧民也无法在沙暴中辨明方向。他们往往会找地方躲起来,最后常死于缺水。因此我们打破了游牧民的惯常做法,在指南针引导下,我带着大家硬生生闯进风暴眼。两天后风暴停息,整个沙漠像被洗过一遍。

启程前,乍得政府曾警告我们不要在其境内越过北纬16度。法国支持的乍得正为奥祖地带的铀矿而与利比亚开战。这意味着,在泰内雷沙漠边缘的比尔马(Bilma)绿洲,我们要掉头朝接近正南的乍得湖行进。现在是凉季中气温最低的日子,夜里冰冷彻骨。我们已经非常适应沙漠世界,不再需要向导了,有时一天能走上50公里,即便以四十日路的标准来衡量也算好成绩。在乍得东部,我们穿过了一个因土狼肆虐而臭名昭著的区域,当地游牧民提醒我们,那些土狼会袭击骆驼,甚至拖走小孩。一天夜里,一匹体形庞大的土狼对我们的骆驼发起了不依不饶的攻击。我们没带枪,只得点燃一支应急照明弹把它吓跑了。在接下来的几个晚上,我们都会在帐篷四周围上荆棘丛作为防御工事。

我们通过朱奈纳的边防站进入苏丹。我曾在这个镇子住过两年,借此机会与老朋友聚了聚,但身在街道和集市中,我感到已无法处之泰然。从大西洋海岸跋涉了几个月,我和佩鲁都变成了沙漠人,城镇对我们正如对于沙漠牧民一样,是个疏离的世界。

我们穿过达尔富尔,进入尼罗河以西一片广袤空旷的沙漠。正是这里给我们带来了整个旅程最恐怖的经历——我们与现实“失联”了,鬼魅之音在耳边挥之不去,总听到身后有脚步声,夜里还有目光直勾勾盯着我们。我们离最近的聚居地有公里远,几天来没碰见一个人,然而这条路上似乎并非只有我们两个,一支幽灵驼队如影随形般跟着我们。到这时我才想起乌东古说过,偏僻的沙漠地带住着精灵。当时我对这种说法不以为然,现在知道他说得没错。随你怎么解释,总之我们就是遭遇了精灵。这些梦魇一直纠缠着我们,而当我们一踏进卡巴比什游牧民的营地,进入真实的人群之中,幻觉立刻消失了。

我们距尼罗河只剩下10天的路程,但中途仅有一口井——阿布·塔巴拉(AbuTabara),必须找到它,不容有失。这口井隐藏在沙漠带与火山带构成的迷宫中,出名地难找。我们来到那片地区,寻寻觅觅了一整个上午,徒劳无获。看来我们不得不破例走一次回头路了,尼罗河已近在眼前,却偏偏遭到命运的戏弄。我们刚刚调转骆驼,佩鲁瞥了一眼身后,倒抽一口冷气。她指着远处一个黑色人影。起先我们以为也许是又一个幻觉,走近后才确认,那不但是一个真实的人,而且他就站在那口谜一般的水井边。

6天后,我们在德巴(ed-Debba)的岸边目睹滚滚而过的铁蓝色尼罗河。多年前我在沙漠边缘冒出的奇思异想,而今终得梦圆,唯一的区别是走向相反。我们的旅程尚未终结。我们沿尼罗河向正北又继续走了几个星期,越过埃及边境,抵达阿布辛贝(AbuSimbel)。边防警察逮捕了我们,没收了骆驼,把我俩塞进一辆荷枪实弹守卫的旅游巴士。我们不敢相信旅程结束了。我们成为了有记录以来第一批仅靠骆驼自西向东横穿撒哈拉的人,在天里总计走过公里;然而我们并没有欢呼,只有离家的伤感。现在我们已是沙漠的一分子,荒野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工业社会反而是一个陌生世界,只要有可能,我们永远不会离开沙漠。

当然这远不是我沙漠行旅的终点。自那以后,我又穿越过地球上最干旱的地区——埃及西部沙漠,同行的只有一个游牧民,一个多月没看到其他人类,我的五匹骆驼在路上死了两匹。我和佩鲁横穿了印度的塔尔沙漠及其延伸至巴基斯坦境内的乔利斯坦(Cholistan)地区,寻找数世纪前消失于黄沙之下的萨拉斯瓦蒂(Saraswati)圣河。我们翻越了阿拉伯半岛“空旷的四分之一”(即鲁卜哈利沙漠)中最高的沙丘——谢巴沙丘(Uruqash-Shaiba)。之后我返回毛里塔尼亚,穿过奥克(Aouker)谷;与图阿雷格向导结伴骑行于阿尔及利亚的霍加尔(Hoggar)山脉,追寻不幸的弗拉泰斯[1]探险队的足迹;在约旦循着“阿拉伯的劳伦斯”的脚步骑骆驼一路前行;数十次反复穿越南摩洛哥和苏丹的沙漠;翻越乍得北部的恩内迪(Ennedi)高原。骆驼骑行总里程约达4万公里,然而距离并不重要,沙漠及沙漠人教给我的价值观才是值得永久珍藏的无价之宝。工业文明每天都在蚕食大地母亲,在那里我从来都是身在异乡为异客——正因如此,我们的撒哈拉之旅永远不会结束。

麦可·艾许,他与塞西格爵士一同被誉为英国当代最伟大的沙漠探险家之一。他和太太是有记录以来第一批仅靠骆驼自西向东横穿撒哈拉的人,在天里总计走过公里。艾许认为远离工业、现代化的沙漠更能让他找到心灵归属。也正是因此,他始终没有远离沙漠。现居非洲肯尼亚,从事写作与环境保护事业。已译成中文的著作包括《阿拉伯的劳伦斯:一个矛盾的灵魂、狂傲的凡人、自卑的英雄》和《最后的贝都人》,皆由台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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