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的进步,工业科学技术逐步发展起来,机械化操作也走进了工人们的作业生活。各种工地噪声、交通运输噪声不仅对环境造成了极大的伤害,还严重地影响了长期在这种噪声环境中工作的人们,职业性噪声性听力损伤的发病率越来越高。噪声因此被列为了引起职业病的严重危害因素之一。
噪声的压力波会经过外耳、鼓膜、中耳传至内耳的外淋巴,然后传至基底膜、前庭膜和内淋巴,最后造成内耳螺旋器的机械性损伤,而如果长期在噪声环境下工作,听觉疲劳得不到恢复,内耳听觉器官就会发生永久性的病变,形成永久性听阈偏移。加州大学的教授MichaelM.Merzenich也在《自然—通讯》上发表了题为“Environmentalnoiseexposuredegradesnormallisteningprocesses”的研究论文,证实了接触环境噪音会影响正常的听力。
科学实验也证明,在工龄小于5年的青年工人中,连续在80dB(A)噪声环境下工作者,约有10%的人出现听力损伤,而在连续暴露于dB(A)的噪声作业环境下时,约有70%的人出现不同程度的听力损伤。这种慢性的听力损伤常呈现两耳对称性的听力下降,且伴有耳鸣,还会有神经系统、心血管和其他器官的功能紊乱。
对于这种职业性噪声听力损伤,按照法律规定防患于未然是十分重要的。我国《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规定:工业企业的生产车间和作业场所的噪声允许值为85dB(A)。现有工业企业经过努力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90dB(A)。《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中第五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噪声监测,确定本企业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职工。第六条规定: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当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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