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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早上,医院大门口围堵了不少人,近前一看,看见一辆轮椅上坐着一个中年妇女,左腿上绑扎着。此妇女哭诉自己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引起周遭人的同情。
原来,此妇女上个月10医院的车辆下乡派发传单,途中发生车祸,其他同事轻伤,但是不幸的是,这个妇女折断了左腿骨。
最开始,医院垫付了部分医院治疗,但费用用完之后,医院没有再次续费。所以一大早此中年妇女便由家属推到医院大门口哭诉,随后打了。警察来到现场调查此事。
在警察的协同下,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出面调停,据负责人说,他们已经承担了受伤妇女的部分医疗费,但是因为出事车辆与医院属于合同承包责任制,在签署承包合同时已经声明了双方应该承担的责权。车祸发生后,出事车主也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医院在给付了部分费用后,现在正在等待交警队明确双方责任。
然而受伤妇女因为受伤,家里已经垫付了不少医药费,不仅身体受到摧残,家里生活也成了问题。现在家里已经拿不出钱来继续治疗,医院双方互踢皮球,难道就任由腿伤继续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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