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姑娘小婉和老公小邱去年离了婚,此后竟陆续有债主找上门来向小婉催债,对方理由几乎相同:其前夫欠账不还,要让小婉偿还,金额累计高达近万元!小婉对此一脸茫然:离婚前小邱借钱的事情自己根本不知道,为何也要承担偿债责任?
●案情概要
离婚后,亲戚朋友都成了债主
去年初,小邱以做生意周转为由,刷爆妻子小婉5万信用卡,拖了两个月都没还。多次争吵后,小婉一气之下离了婚。“离婚不到2个月,就有债主陆续找上门来,大部分是认识的亲戚朋友。”到了年底,小婉收到法院传票,债主马先生把小邱和她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此时,各方欠款累计已近万元,如按夫妻双方共同债务分配,小婉“被欠债”已达百万元。
对借钱不知情,也有偿债责任?
“他借钱的事情我根本不知道,他一分都没拿回家过!为什么我也要承担偿债责任?还得自证清白……”小婉称,她把房子车子都卖了拿去还债,但噩梦似乎远没有结束。
◆相关案例:长沙一女子在离婚前5个月内,密集陷入8起前夫借贷案,案件全部败诉,她被判连带清偿前夫余万元债务。
●法律讲堂
最高法:夫妻一方借款按共同债务处理
最高法3年发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夫妻一方借款,按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能证明属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律师:夫妻共同债务纠纷多地频发
律师赵琴透露,她每年接到的涉及夫妻共同债务借款纠纷案件,占所有案件的20%以上。在全国其他省份,这类情况近年来也呈上升趋势。
人大代表建议:夫妻共同签字,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
全国人大代表刘绍英建议:修改婚姻法,增加一款“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借款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仅由一方签字的借款,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内也只能认定为个人债务。”
◆两口子结了婚,一人偷偷借债两人担责,究竟合理不合理?你对此有什么建议?跟帖讨论怎么样才能治疗白癜风如何根治白癜风